1、《我校学生婚育证明》应如实填写完整,请辅导员审核签字,并请所在学院分管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后勤保障部校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证明只用在与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事项上,故买房、学车等原因需要的婚育证明不由后勤保障部校计生办 出具。 3、系应届毕业生的,为了其今后方便办理《生育服务证》等计划生育方面的手续,请在毕业前把户口随档案一起转离学校,没地方接收户口的,请转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4、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如需回校开婚育证明,后勤保障部校计生办只能出具其在校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故请在《我校学生婚育证明》上如实填写在校期间的婚育情况,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以上婚育情况系该生xxx年xxx月—xxx年xxx月在校期间的婚育情况,该生离校后的婚育情况不能证明”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