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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指导老师)外派学生离校备案表

通讯员:徐国章 ;发布时间:2014-12-26  点击数:

导师(指导老师)外派学生离校备案表

学生姓名

学号

所在班级

离校时间段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去向何处

期间联系方式

家长联系方式

离校事由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导师意见

(指导

老师)

该生离校事由属实,我同意派其外出。

导师签名: 日期:

学 生

确认事项

  1. 学生已告知家长本人去向,并征得家长同意;

  2. 本人已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任务;

  3. 外出期间的食宿等问题自己已协调好;

  4. 导师、辅导员和院领导已经对我进行了相关安全教育;

  5. 我和家长都已知晓2002年8月颁布的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详见《学生手册》)

学生确认后签名: 日期:

学院意见

签名:

日期:

1.一次离校两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两天以上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返校后到辅导员处销假。

2.此表审批后原件由辅导员留存,学生应拍照或者复印留存并交给班级导师和任课老师。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网站: www.hkbs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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