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1年申报指南在线版: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
主要提醒以下几点:
一、我校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工作截止时间2021年3月11日16时,逾期将不受理。
二、所有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写,在线开通基金委ISIS系统账号请联系科技室。
三、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我校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务必确认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人是否存在“超项”情况。
四、注意完善个人信息,电子邮件”一栏请使用我校邮箱,不使用yahoo、Gmail,163邮箱(这些邮箱会将基金委系统发送的邮件处理为垃圾邮件);“联系电话”一栏请填写可联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在“管理”—“个人信息”里更改)。
五、预算说明书中只需预算直接费用,直接费用中各项科目不设比例上限。2021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六、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人必须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分预算以及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
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八、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九、申请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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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月
| 申请人完成拟申报项目文献调研、申请书撰写。
| 个人信息在ISIS系统中更新,个人简历填写和科研成果搜索在“成果在线”功能模块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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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3月7日
| 申请人将纸质草稿1份交科技室,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意见。
| 请每位老师务必参加学院形式审查,提前发现问题,提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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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下午4点
| 申请人在线填写并完成和提交申请书最终稿。
| 若不能在此时间之前提交申请书,请自行联系学校解决。
联系人:熊鸣、张震、吴凯
联系电话:687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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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2.
国家基金申报附件材料.zip(142.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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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2日